索 引 号: | 0005500960/2020-05123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10-2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河市2020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
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河市2020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0-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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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泃阳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河市2020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相关镇政府结合工作实际,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补偿安置方式、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措施、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得的各项征地补偿费用、付款方式及时间、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三河市人民政府
三河市2020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 安 置 方 案 三河市2020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位于泃阳镇北陈庄村村东南,面积9.9108公顷,拟用于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建设。为扎实做好征地补偿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土地位于北陈庄村东南侧,涉及征收泃阳镇北陈庄村土地9.9108公顷。依照《三河市泃阳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30)》,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北陈庄村土地9.910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9.5847公顷、其他农用地0.3261公顷)。无地上附着物,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本次征收集体土地位于我市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72.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会保障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和《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三政〔2020〕5号)等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598.3646万元。 五、组织保障 为确保圆满完成三河市2020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工作,市政府成立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泃阳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共同推进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征地工作,解决征地中遇到的问题。 2.泃阳镇:负责聘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地上物进行评估,负责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征收土地和补偿款的发放及实施征地补偿过程中的信访稳定、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征收土地的勘测定界,核实权属、地类、面积,发布《征地启动公告》等。 4.市财政局:负责拨付征地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风险基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实社保费用,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核认定表》。 6.市审计局:负责征收补偿的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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