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5023X/2022-00011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2-02-09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三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2-09

 

2021年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三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报告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公开前信息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部门、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增3

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增18

18

行政强制

0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6860970.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公开数量、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如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改进措施

一是改进政务公开形式。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宣传、“三农”服务等工作,以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高规范化水平。

三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发布内容,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将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公开的内容,通过政府平台网站、微信等平台,及时向公众公开。

四是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归档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资料,按照类别做好资料归档。

五是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完善更新信息公开平台,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信息正常更新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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