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500960/2024-00050主题分类:对外经贸合作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4-04-04文  号:三政规〔2024〕1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河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河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4-04

 三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河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燕郊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三河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稿)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442

(此件公开发布)

三河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42号)、《河北省关于稳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十六条措施》等文件精神,充分调动我市进出口企业的积极性,推动全市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促发展,结合三河实际,出台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所涉及的扶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其使用和管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资金规模根据当年财力状况和区域发展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  本措施所指企业是指在我市域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发生过违法行为的企业。

 

第二章  扶持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扶持内容和标准

1.企业首次出口扶持。对第一次出口且超过10万美元(含)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资金扶持。

2.企业出口规模扶持。对年度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含)的企业,较上年正增长的,按照每出口100万美元扶持3万元;其余的每出口100万美元扶持2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企业进口规模扶持。对自由进口的货物,年度进口额超过1亿美元(含)的企业,较上年正增长的,按照每进口1000万美元扶持20万元,最高扶持不超过200万元;其余的按照每进口1000万美元扶持10万无,最高扶持不超过100万元。

4.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扶持。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服务企业20家以上,企业不予扶持),进出口交易额300万美元以上的,按照每进出口100万美元扶持3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企业跨境电商业务扶持。企业自建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或开展9610971098101210业务的企业,年度跨境电商业务进出口额达到50万美元,按照每进出口100万美元扶持3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跨境电商020线下设店补贴。建立跨境电子商务020线下体验店或展示中心,运营面积达300m2(含)以上的,给予每平米1000元补贴,最高50万元。

7.出口信用保险补贴。按规定足额缴纳保险费用(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保险机构的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在省、市级保费补贴政策基础上,对其余保费给予补贴,单一企业最高补贴30万元。

8.平台宣传费用补贴。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含)的,对服务费的2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5万元;出口额超过300万美元(含)的,对服务费的3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10万元;出口额超过500万美元(含)的,对服务费的4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15万元;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的、对服务费的5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20万元。

9.企业参展费用补贴。企业参加国内展会,按展位费3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2万元,每年累计不超过5万元;参加国际展会,按展位费30%给予支持,每次不超过3万元,每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

10.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扶持。对新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资金扶持。

 

第三章  申报和审核

 

第五条  市商务局原则上每年一季度印发通知,组织申报上一年度的扶持资金。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声明原件;

3.项目专项申请资料;

4.其他的相关材料。

第六条  市商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向市政府提交资金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进行拨付。

第七条  对我市进出口拉动作用较大的外贸平台公司,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同时,为促进企业稳定和拓展外贸规模,提高扶持资金兑现效率,对全市进出口贡献较为突出的企业,可根据进出口完成进度,提供情况资料单独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分批、分户兑现扶持资金。

 

第四章  管理监督

 

第八条  申报主体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申报主体收到扶持资金后,按现行财务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九条  企业通过伪造、编造申请资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获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依法追回已经拨付的扶持资金,取消其5年内申请三河市外贸扶持金的资格,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第十条  本措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措施以企业完成万美元进出口额起计算扶持资金,扶持资金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二条  为保证政策衔接,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进出口额仍按修订前的条款执行,2024年起发生的进出口额按本措施执行。

第十三条  本措施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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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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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60份)

三河市人民政府

于《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河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备案说明

 

廊坊市人民政府:

三河市人民政府于202442日公布的《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河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三政规〔20241号),现将制定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分调动我市进出口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全市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对三河市人民政府《三河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措施》(三政〔202330号)进行调整。

(二)制定过程

市商务局结合我市实际对《三河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措施》(三政〔202330号)进行了修订完善,起草了三河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并征询了燕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和科工、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意见。于323日,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根据会议上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会议审议稿。41日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三)主要修改内容

1.增“企业进口规模扶持”和“企业参展费用补贴”2项内容。

2.取消“域外间接出口转为直接出口扶持”。

3.将“企业自建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扶持”与“开通9610971098101210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扶持”予以合并。

4.将原出口增长和出口规模扶持政策予以合并并调整扶持资金标准和计算方式;对平台宣传费用补贴,降低了费用的扶持比例和扶持资金限额。

5.增加“第十一条本措施以企业完成万美元进出口额起计算扶持资金,扶持资金以人民币为单位。”

(四)修改理由

1.支持重点产品进口、扩大优质产品和大宗商品进口和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2.因扶持标准不统一,调整缩小不同内容、不同档次的扶持标准差距和金额计算方式。

3.因业务相近,将“企业自建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扶持”与“开9610971098101210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扶持”予以合并。

(五)主要依据及其他参考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42号)、《河北省关于稳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十六条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4410

三河市司法局

《三河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措施(修订稿)》的

20241

 

三河市人民政府:

三河市司法局对《三河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措施(修订稿)》进行了认真研究审查,现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核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

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4.《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

二、合法性审核意见

(一)文件制定程序的审核意见

该文件由市商务局起草,提供材料表明该三河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措施(修订稿)》是对上年文件的修改,修改前充分征求财政及相关部门意见,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后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

(二)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审核意见

《廊坊市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九、加快业态创新,增添外贸发展新活力中“(二)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成长。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奖励支持力度,对达到一定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给与奖励。进一步优化退税服务、加快退税进度,缩短退税时限,将平均退税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之内,退税进度提速20%;加大退税审核力度,防止出口骗税行为的发生,为外综服企业打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提高竞争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信用培育力度,帮助更多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市商务局牵头,市税务局、廊坊海关,各县(市、区)政府和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配合)”

根据以上规定,我市为鼓励对外贸易,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制定《三河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措施(修订稿)》内容符合上级文件政策规定。

 

 

      

三河市司法局

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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