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50168/2020-0049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16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 |
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 | ||||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6-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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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 请 示 根据《中共廊坊市委办公室、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廊办字〔2018〕65号)和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通知》(三改办〔2019〕3号)要求,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内设机构15个股级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河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河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自收自支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事业编制12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调整为: 1、负责企业技术工人培训、考核、鉴定工作,并负责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2、负责对全市高技能人才及技师社会化考评和全国统考职业(工种)初审报名工作; 3、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 (二)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管理中心 整合社保卡管理中心相关职能为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管理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自收自支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事业编制8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调整为: 1、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专网系统建设工作; 2、负责办公软件应用统筹、系统维护和新媒体应用维护工作; 3、负责网络监管、网上信访投诉问题梳理和网上信息发布工作; 4、负责全市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的事务性工作,做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5、社保卡申请人的信息采集、身份联网核查数据整理及分类; 6、社保卡扩展应用技术保障; 7、组织社保卡统一制发和保管,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8、组织相关各方共同做好技术服务和相关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9、做好社保卡发放宣传工作; 10、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务性工作; 11、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三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自收自支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事业编制8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调整为: 1、负责人才引进服务工作; 2、负责人才求职登记、招聘服务工作; 3、负责人才培训、人才测评服务工作; 4、负责流动人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 5、负责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全市单场人才交流会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服务工作; (四)三河市就业服务中心 整合社区就业指导中心和就业培训中心相关职能为三河市就业服务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自收自支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事业编制12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调整为: 1、负责组织实施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 2、负责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基础工作; 3、负责劳动就业服务型企业等经济组织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5、认定一批定点培训机构; 6、日常管理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开班前报告制度,执行第一节课制度,实行月报制度; 7、培训资料的初审; 8、协助做好全市各方面培训的相关工作; 9、继续抓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基础工作; 10、指导全市就业服务工作,全面开展对劳动就业服务型企业等经济组织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 11、做好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12、紧密联系全市街道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的工作实际,继续抓好基础建设的巩固和提高,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加大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力度。在基层劳动保障机构逐步完善的基础上有重点的选择一些经济基础比较好的村街建立一批村民中心; 13、负责组织全市考评员培训和资格考核的事务性工作; 14、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15、负责开展职业培训教研工作; 16、负责全市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五)三河市职业介绍管理服务中心 三河市职业介绍管理服务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自收自支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事业编制8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调整为: 1、负责全市职业介绍工作,为用人单位办理用工登记、查询人力资源信息、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举办招聘洽谈会; 2、负责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职业指导、求职登记、查询用工信息、推荐就业岗位; 3、负责为灵活就业人员及下岗失业人员办理档案寄存及代办社保缴费、退休手续; 4、负责开展劳务输出输入及承办劳务派遣等项工作; 5、负责为失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六)三河市社会保险综合档案管理中心 整合原职介中心和基金中心档案管理相关职能为三河市社会保险综合档案管理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事业编制5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调整为: 1、负责协助各中心做好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2、负责办理档案的查阅、借阅和统计工作。 (七)三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人社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事业编制35人,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 主要职责调整为: 1、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八)三河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三河市企业养老保险所更名为三河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为人社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事业编制8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调整为: 1、负责企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企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企业养老保险收缴基金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支付工作; 4、负责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待遇调整工作; 5、负责编制企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金的预决算、财务会计、内部统计和审计制度,承担企业单位职工的社会养老基金业务查询; 6、负责城镇职工养老资格认证管理工作; 7、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帐户转入、转出;企业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费、遗属抚恤金支付工作; 8、负责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接收、建档、分类工作; 9、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报表,基金的预算、决算工作。 (九)三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三河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更名为三河市机关事业保险管理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事业编制8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调整为: 1、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机关养老保险收缴基金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支付工作; 4、负责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 5、负责编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金的预决算、财务会计、内部统计和审计制度,承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社会养老基金业务查询; 6、负责机关事业养老资格认证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帐户转入、转出; 8、负责机关事业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死亡退休人员丧葬费支付; 9、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报表,基金的预算、决算工作。 (十)三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三河市农村养老保险所更名为三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事业编制5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调整为: 1、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实施、衔接、并轨及解释工作; 2、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待遇调整工作; 4、负责城乡居民到龄人员待遇领取资格和金额的复审、认定; 5、负责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及参保人员档案资料; 6、负责待遇领取人和参保人员的转移、注销;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7、负责城乡居民养老资格认证管理工作; 8、负责编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预决算、财务会计、内部统计和审计制度。 9、负责三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 10、负责三河市城中村改造被拆迁村(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十一)三河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三河市工伤保险所更名为三河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事业编制5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调整为: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工伤保险收缴基金管理工作; 3、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工伤保险操作程序; 4、负责工伤保险费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5、负责编制工伤保险金的预决算、财务会计、内部统计和审计制度; 6、负责开展工伤保险的宣传、发动工作; 7、负责工伤医疗费、伤残抚恤金、伤残补助金支付。 (十二)三河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三河市失业保险所更名为三河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事业编制5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调整为: 1、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 2、负责失业保险扩面、基数核定、稽核、个人缴费登记工作; 3、负责失业人员的接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管理和服务工作; 4、编制失业保险金的预决算、财务会计、内部统计和审计制度; 5、负责失业保险统计信息工作。 (十三)三河市社会保险稽核中心 三河市社会保险稽核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事业编制5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调整为: 1、负责全市企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心的稽核工作; 2、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心的稽核工作; 3、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缴纳养老保险中心的稽核工作; 4、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缴纳工伤保险中心的稽核工作; 5、负责全市企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中心的稽核工作。 (十四)三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整合三河市基金中心和社保中心相关职能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事业编制5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调整为: 1、协助局办公室对三河社会保障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信息服务; 2、负责各中心业务章的管理工作; 3、负责业务培训、组织会议、内部文件收发; 4、负责后勤事务、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服务性工作; 5、综合协调各中心社会保障工作。 (十五)三河市燕郊社保平台服务中心 三河市燕郊社保平台更名为三河市燕郊社保平台服务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事业编制5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调整为: 1、协助局办公室对燕郊平台各中心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信息服务; 2、负责燕郊平台“创客天下”日常事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3、负责业务培训、组织会议、内部文件收发; 4、负责后勤事务、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服务性工作; 5、综合协调各中心社会保障工作。
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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