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50280/2022-00081主题分类:水利、水务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发文日期:2023-09-13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三河市水务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三河市水务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3-09-13

                                                                                                                 三河市水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

公开

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3.办公地址
4.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

法定职责

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3

领导简历

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4

内设机构

1.内设机构名称
2.负责人信息
3.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5

下属单位

1.单位名称
2.负责人信息
3.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6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政策
2.信息公开指南
3.信息公开制度
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信息公开年报
6.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或途径)
7.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7

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1.抽查事项清单
2.抽查计划方案
3.抽查检查结果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

 

 

8

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办理

1.可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及重要工作进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9

政策文件

重大决策预公开

1.决策草案及说明
2.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0

法律法规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1

行政规章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行政规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2

行业部门文件

以省委、省政府,国家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委政府及部门文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3

政策解读

对本部门起草的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4

政民互动

回应关切

针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热点舆情发布的回应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15

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1.投诉举报电话
2.网民留言选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16

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会

本单位召开的各类新闻发布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17

 

 

 

重点领域信息

 

 

 

 

 

 

 

 

 

 

 

 

重点领域信息

权责清单

1.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2.权力运行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8

规划计划

1.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2.年度工作计划或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9

财政资金

1.财政预决算报告
2.“三公”经费信息
3.政府采购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石家庄市市级财政决算公开专栏

 

 

20

责任事项

统计数据、水资源、节约用水、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河湖、水土保持、农村水利水电、水库移民、监督、水旱灾害防御、调水等方面管理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1

事项办理
(行政检查)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行政检查;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对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对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等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2

事项办理
(行政确认)

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真伪确认;水土流失危害确认。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23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等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4

事项办理
(行政强制)

组织封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未按要求封闭的取水井等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5

事项办理
(其他行政

权力)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6

事项办理
(公共服务)

水利法制查询等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注: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应及时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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