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5082X/2023-00059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3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职能介绍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职能介绍 |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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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人财股工作职责: 负责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环保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干部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员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3、政策法规宣传股工作职责: 拟定地方性环境保护政策;负责制定涉及环境保护的其他政策;起草市政府涉及环境保护方面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负责环境保护新闻审核和发布工作。
4、科技标准股工作职责: 负责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负责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5、污染物总量控制股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全市总量控制计划;考核总量减排情况;负责全市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流域生态补偿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有关污染防治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项目审批股工作职责 负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和相关职业资格;负责对全市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除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问价。
7、信访办应急办工作职责 受理信访人提出的环境信访事项,督促检查环境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环境监测与环境应急业务;调查评估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警预测;组织拟订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指导、协调调查处理。
8、自然生态保护和辐射安全管理股工作职责 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提出新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核建议,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农业建设。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负责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事宜;对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承担实施国际条约的有关工作。
9、监察综合室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全市重大污染事故、污染纠纷事件调查;对全市环保系统排污费征收行为进行稽查。
10、环境监察执法中队工作职责 对全市排污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排污费征收、排污申报登记的具体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负责全市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标准化建设和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等工作。
11、环境监测站工作职责 收集、整理、汇总和储存全市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承担全市综合性环境调查、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认定;承担全市环境质量评价,参与拟定全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污染事件调查。对环境治理工程进行环境效益监测;组织全市环境监测技术交流、培训及业务考核。
12、监控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搜集、存储、加工和传输全市环境质量状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然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等重要信息;负责全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负责全市环境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
13、大气污染防治股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合作;承担大气污染防治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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