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5023X/2023-00002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3-01-20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三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1-2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和《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三政办202237号)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3名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政务服务网和行政审批及行政执法的日常工作,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规范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了《三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印发了《三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方案》,进一步提高市农业农村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二)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要点各项要求

1.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对我局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服务流程进行全面完善优化,明确职责分工、运行机制、安全管理、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规定。2022年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79项,行政处罚事项20宗。二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经过“十统一”标准化梳理,我局的行政服务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共10项(包括畜牧、渔业),其中行政许可18项(子项),行政处罚248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权力事项2 项,公共服务事项15项。全部已网上公开

2.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按时、按质完成2022年我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信息挂网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公开。一是市农村和渔民疫情防控专班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有关防疫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和市有关部门工作部署,积极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疫苗接种公开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在我局网站发布《【防疫科普】帮助老年人降低新冠肺炎重症风险,这件事很有必要!》、《新冠感染者居家隔离操作手册来了!》和《转阴后为啥还一直咳?关于咳嗽的10个问题》等防控信息。二是在局大院一楼每季度及时更新公开了《创卫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控烟健康教育宣传栏》《病媒生物防治宣传栏》等“创文巩卫”的相关信息。

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建议提案答复工作。2022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9件(主办7件、会办2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主办12件、会办2件)。23件建议提案均已办理,办理的书面答复、会办意见都按时上传了网上办理平台。

5.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2022年,我局制定了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3份,分别是《关于印发<三河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知道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三河市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实施意见><三河市关于发展农宅合作社的实施意见><三河市鼓励农工商总公司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三河市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上规范性文件都经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已经印发并在三河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并在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专栏公开和多种形式解读。

6.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我局充分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政务服务各类平台及终端设备,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

7.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我局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2022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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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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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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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按《三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范围、时限及时公开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及时了解本单位信息。

(三)加强培训。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公文、信息经办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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