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三河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6:00:49 浏览次数:1
 三河市统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三河市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三河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集统计工作主责主业,按照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流程,依法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月报、统计执法检查等各类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2023年度,三河市统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77条。其中,“领导成员和分工”1条,“政府部门文件”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报告、总结”2条,“其他计划方案”2条,“领导活动、会议讲话”5条,“工作部署”1条,“公告公示”2条,“应急管理”1条,“行政执法事前”11条,“行政检查”2条,“专项经费”1条,“政府投资项目”1条,“财政预算”公开2条,“财政决算”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政府采购项目”1条,“统计信息”39条,“办事指南”1条。通过“三河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53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三河市统计局未收到和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三河市统计局未受理行政复议事项,也未发生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公开范围和公开渠道还有待提升。2024年,我局将针对不足加以改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夯实基础性工作,及时、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机制明确责任。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做到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各司其职,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全面提升信息员素质。加强法律法规以及统计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素养,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执行政务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公开标准执行,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