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三河市水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5:51:49 浏览次数:1
 三河市水务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三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三河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服务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开展好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等三个方面对2023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助推我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工作举措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政策措施,指导和部署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培训。定期组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文件、规定。同时,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正与解释,避免出现相同错误。三是强化督促。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加强沟通联系,促进工作的有序开展,切实做到了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同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认真把关,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

三河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水平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举措;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召开会议将检查情况予以告知。对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批评。

(四)加强政民互动交流

扩大政民互动推进公众参与。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拓展政府互动交流覆盖面,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参照《条例》的要求对工作进行了部署,但是按照最高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更新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内部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还需要进一步梳理顺,做好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简练。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随时按要求完善、健全工作机制,对已经公开的信息进行系统整合,统一公开工作领域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