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三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6:37:55 浏览次数:1
 本年度报告由三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推进重大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3件,其中,规范性文件0件。通过三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发布信息共计8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清理我市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规划类文件,规范性文件确定保留(含保留并延长有效期)0件清理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9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市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时效性和实用性还需不断提高。

我局将切实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力度,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无缝衔接,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救助、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同时优化微信页面和整体效果,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微信平台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扩大微信平台宣传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本年度报告由三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推进重大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3件,其中,规范性文件0件。通过三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发布信息共计8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清理我市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规划类文件,规范性文件确定保留(含保留并延长有效期)0件清理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9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市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时效性和实用性还需不断提高。

我局将切实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力度,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无缝衔接,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救助、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同时优化微信页面和整体效果,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微信平台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扩大微信平台宣传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