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顺路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分类
燕顺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街道办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向燕顺路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政府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燕顺路街道办事处政府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 单位 | 类别 | 公开 | 公开 | 公开 时限 | 公开 范围 | 公开 程序 | 责任 部门 | 详细 信息 |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所管辖单位、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范围。街道办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燕顺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街道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址:www.san-he.gov.cn。街道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地点:三河市燕顺路街道办事处。
3、主动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燕顺路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街道办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燕顺路街道办事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燕顺路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办公地址:三河市湖滨北路40号;邮政编码:065200;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316-5753606;传真号码:0316—5753606;电子邮箱:ysljdbsc2017@163.com。
2.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燕顺路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燕顺路街道办事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燕顺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三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邮箱:ysljdbsc2017@163.com)。
②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街道办事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办理流程。
①审查。街道办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冀公网安备
1310820200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