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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康城街道办 发文日期: 2026/3/16
文  号: 有 效 期: 无效 名  称: 中共三河市康城街道工委 关于七届市委第六轮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进展情况报告
中共三河市康城街道工委 关于七届市委第六轮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机构:康城街道办 发布日期:2026/3/16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41114日至12下旬市委第六轮巡察组对康城街道开展了巡察,3中旬康城街道党工委及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意见,其中关于执法工作的意见问题,康城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高度重视,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开展情况

康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于巡察反馈的意见和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以扎实负责的态度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在工作提升上。执法队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任务,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对整改问题责任到人,深剖问题产生原因,对此次涉及执法不规范、开展工作迟缓等问题,以实质性措施强化整改工作,做到举一反三,杜绝再次发生。

整改问题及措施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个具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问题类型: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情况方面。

 

(一)存在形式主义、违法状态未消除

具体问题:个别单位执法人员工作一般化、浮于表面,监管执法不认真、不扎实,督促整改走过场、走形式,执法效果打折扣。2024年1月,市水务局向康城街道执法队移送案件线索:三河市喜来水汇洗浴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取水,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康城街道执法队立案调查后,认为该公司月采水量约为2220立方米,低于河北省水利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中“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且年取水量小于5000立方米的”规定,违法行为属于轻微情形,要求停止违法行为,签署承诺书保证不再违反同类规定,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不予行政处罚。巡察组工作人员先向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核实,该公司仍未办理取水许可证,且该公司所属区域未纳入市政管网;后到该公司实地走访,前台负责人称按康城街道执法队要求整改后,使用东蔡各庄村水。巡察组工作人员赴东蔡各庄村委会了解情况,村负责人称该公司未用本村水并出具了证明。三河市喜来水汇洗浴有限公司涉嫌存在继续用原水井擅自取水违法行为。康城街道执法队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该公司是否进行彻底整改没有进行严格监管,造成违法行为续存。

整改措施:2024年1月30日,三河市水务局向我街道送达《行政案件线索移交函》,反映三河市喜来水汇洗浴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编号B131082G2021-67901水井取水,我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三河市喜来水汇洗浴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该公司尚在试营业期间,采水量约为2220立方米,低于河北省水利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中“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且年取水量小于5000立方米的”规定,违法行为属于轻微情形,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签署承诺书保证不再违反同类规定,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不予行政处罚。2月1日,经现场复核三河市喜来水汇洗浴有限公司已关闭原水井管道,并断管处理;其所在地首泰大厦负责人也明确告知该公司禁止使用编号B131082G2021-67901的水井取水。2025年此执法事项已由水务局收回。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对该企业突击检查力度,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发现以及举报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并上报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下一步处理。

()执法过程不规范,相关环节不严谨

具体问题:处罚过程不规范。各镇、街道执法队在处理案件时,多数仅以照片作为物证文书的,没有载明证明事项、取证人情况,配备的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设备未充分使用,未完全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询问笔录过于简单,笔录中缺乏对必要客观情况的询问,甚至出现执法人员先入为主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物证管理规范。在制作以照片为物证的文书时,需详细载明证明事项(如照片所反映的违法事实、时间、地点等)、取证人姓名、取证时间及方式等信息,确保物证文书要素完整、逻辑清晰,可作为有效证据链支撑。二是强化信息化设备使用流程。确保每位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录制、存储、提取等全流程操作。执法过程中须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执法环节进行实时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提升询问笔录质量明确询问笔录中必须包含的必要客观情况,如当事人基本信息、违法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等,避免出现询问内容过于简单、遗漏关键信息的情况。四是建立笔录审核机制实行询问笔录三级审核制度,即执法人员自行初核、执法队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终审。审核过程中,重点检查笔录内容是否完整、逻辑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先入为主的表述等问题确保询问笔录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避免在询问过程中出现先入为主、主观臆断的现象。

()经营主体划分不清,一企一码推进出现迟缓

具体问题: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廊坊市2024年4月下旬开始推行此项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我市辖区内经营主体为73420家,划分到10镇6街道。截止2024年12月底,已赋码61111家,赋码完成率83.23%;未赋码经营主体12309家,主要集中在燕郊区域,推进缓慢原因是企业主体属地划分不明确,各街道间推诿扯皮,虽经过司法部门多次划分,效果仍不理想。

整改措施:截止目前,我辖区已赋码企业3272家,未赋码经营主体155家,赋码完成率95.5%。其中未赋码企业中:93户已注销,24户无实际地址,38户经营地址与注册商户不匹配,均属于无法正常赋码企业。我街道执法队员已将此情况反映到市执法局和廊坊市规范入企执法系统相关负责人,协助我街道从后台将无法赋码企业删除。康城街道执法队将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提升政治意识,夯实执法整改责任担当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巡察整改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定期梳理整改过程中的重点执法问题、难点整改事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同时,常态化开展执法队伍思想教育,引导全体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后续整改工作对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执法流程的重要意义,凝聚全员主动整改、协同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常态化自查复盘,稳步推进长效整改工作

定期开展执法领域整改“回头看”,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补齐执法工作短板,坚决防止同类执法问题反弹回潮。针对执法流程规范、违法违规整治等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建立常态化机制,定期复盘整改成效,结合基层执法实际动态优化整改措施,确保长期整改事项稳步推进、落地见效。

(三)深化整改成果,助力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举一反三、以改促治,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全面排查各领域薄弱环节与潜在风险,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类执法、堵塞一批漏洞。认真总结整改过程中的有效做法与成熟经验,将其融入日常执法工作,推动执法行为更规范、执法流程更顺畅、执法服务更贴心。进一步优化执法思路、改进执法方式,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柔性执法,以扎实的整改成果推动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提质升级,切实维护辖区良好秩序与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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