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烟草专卖局 | 发文日期: | 2026/3/27 | ||||
| 文 号: | 三烟公〔2026〕第31 | 有 效 期: | 无效 | 名 称: | 寻主公告 | ||||
| 寻主公告 | ||||||||||||||||||||
| 发布机构:市烟草专卖局 发布日期:2026/3/27 | ||||||||||||||||||||
|
|
||||||||||||||||||||
三河市烟草专卖局 公 告 三烟公〔2026〕第31-3号 2026年03月26日,我局在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泃阳镇赵屠庄村一厂房内查获的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三河市烟草专卖局 (地址:三河市西环路57号 联系人:田磊、王春瑞。联系电话:0316-3122380) 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三河市烟草专卖局 (印章) 2026年03月27日 |
||||||||||||||||||||
|
||||||||||||||||||||
冀公网安备
1310820200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