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6/1/21
文  号: 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 三河市财政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河市财政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1/21


本年度报告由三河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及《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规定文件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讼诉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河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212112,邮编:065200,电子邮箱:shcz3212112@162.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三河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理、规范、完善和提高,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三河市财政局通过公开目录和其他途径共公开信息46条。其中,“政务信息”公开3条;“政府部门文件”公开1条;“公告公示”公开7条等;“办事指南”公开4条;“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公开11条;“行政执法事后公开”公开1条;“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公开1条;公开年报列表“公开1条”其他公开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三河市财政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5年,三河市财政局未受理行政复议事项,也未发生行政诉讼事项。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清理市财政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规划类文件0件,确定保留规范性文件0件(含保留并延长有效期)清理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

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

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

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

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

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

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

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

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 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针对性和通俗性有待提升;

2. 公开渠道运营不均衡:政务新媒体互动性有待加强,线下公开渠道的服务效能未充分发挥;

3. 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精准,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4. 公开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评价力度不足,激励约束作用未充分体现。

(二)改进措施

1. 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群众关切和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大财政资金、重大项目、民生保障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解、动漫、短视频、在线访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解读效果。

2. 优化公开渠道管理: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维护,提升信息检索和查阅便捷性;强化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及时回应公众留言和咨询;升级线下查阅点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构建“线上线下”联动互补的公开格局。

3. 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重点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办理等能力,打造专业化工作队伍。

4. 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对工作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约谈问责,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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