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6/1/29
文  号: 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 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6/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行政机关要依法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布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an-he.gov.cn/)及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为目标,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完善公开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立足部门职能,持续拓展和细化主动公开内容。聚焦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耕地保护、矿产管理、不动产登记、生态修复、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依法、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工作包括:

1.深化规划与审批公开:及时公开《三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阶段性成果、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全面公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审批信息,保障公众对空间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加强土地市场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土地供应计划、招拍挂公告及结果等信息,确保土地市场公开、公平、公正运行。

3.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公开:全面公开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实时更新登记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提升服务透明度。

4.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定期公开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行政处罚决定,强化社会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5.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综合采用图文解读、新闻通稿、在线访谈等形式进行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互动栏目、咨询服务电话等渠道,及时解答公众关于规划咨询、征地补偿、产权办理等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环节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1、2025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1件,其中,规范性文件0件。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3、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清理我市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规划类文件,规范性文件确定保留(含保留并延长有效期)0件清理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了《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

2.规范信息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权威准确。

3.加强资源整合:完成全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梳理与更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性清理和集中公开。

4.推进数据互通:依托市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积极推进规划、用地、矿产、不动产等核心业务数据归集与共享,提升数据治理和应用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页面布局,强化搜索功能,提升用户体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准确、更新及时、链接有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审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研究办理相关意见建议。年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里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32.02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

0

0

0

0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0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策解读的生动性和传播力有待提升:现有解读形式仍以文字为主,运用图表、动画、视频等可视化方式较少,对年轻群体和新媒体传播规律的适应性有待加强。

公开平台的数据开放和智能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政务数据资源的开放程度有限,基于数据的便民查询、分析预测等智能化应用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创新解读形式,提升传播效能。加强与本地融媒体中心合作,拓宽传播渠道。深化数据治理,推动智慧公开。在保障安全和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开放部分可公开的政务数据集。探索开发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规划许可进度追踪等智能化服务场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机关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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