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李旗庄镇 | 发文日期: | 2025/11/27 | ||||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无效 | 名 称: | 李旗庄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5年版) | |||||
| 李旗庄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5年版) | ||||
| 发布机构:李旗庄镇 发布日期:2025/11/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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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安置、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8】65号)和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皇庄镇政府对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贫困劳动力进行逐人摸底调查,与相关人员按就业意向分别签定了就业安置合同。皇庄镇政府就业扶贫专岗19人,工资标准执行省下达的最低工资标准,月薪1650元,参加工伤保险;村容村貌巡查保洁员8人,执行小时工资制,月不超过30小时,每小时17元,月工资510元;皇庄镇建档立卡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11月份工资共计41394元,均以转账形式发放,其中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各类保险以转账形式拨付至三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附:2018年11月工资表 皇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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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公网安备
1310820200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