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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泃阳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7/23
文  号: 有 效 期: 无效 名  称: 关于对农村“两委”班子进行实绩考核的办法(试行)
关于对农村“两委”班子进行实绩考核的办法(试行)
发布机构:泃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7/23

         为全面、准确、公正地考核评价全镇各村“两委”班子的工作实绩,认真落实凭党性、凭实绩看干部、用干部的原则,激励广大农村干部自我加压、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大力弘扬“敬业、创新、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为实现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率先发展、更快发展、更好发展”贡献力量。参照《三河市委对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办法》和《三河市关于基层党组织开展创星争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48个行政村的“两委”班子。

二、考核内容

围绕基层党组织创建“党建星”、“发展星”、“服务星”、“和谐星”、“文明星”五颗星目标,将村“两委”班子“双基”建设、信访稳定工作、三农服务工作、集体经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管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九个方面工作作为考核内容。

三、考核计分标准

对村街“两委”班子的考核施行千分制,加分与减分相结合,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具体标准为:

(一)“双基”建设(200分)

村“两委”班子健全,机制运行良好,能定期发展党员,认真落实“七权七责”、“四议两公开”等工作制度。

1、领导班子情况:村“两委”班子不健全的每缺少一名扣10分;村“两委”或班子成员获河北省(含河北省)以上表彰的加30分;村“两委”或班子成员获廊坊市级(含廊坊)以上表彰的加20分;村“两委”或班子成员获三河市级表彰的加10分,无表彰的不加分。村“两委”或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30分。

2、发展党员工作:村街两年未发展党员扣10分,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扣20分,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扣50分。

3、农经财务制度遵守情况:村街报账不及时的扣20分。

(二)信访稳定工作(200分)

“两委”班子重视综合治理工作,矛盾隐患排查力度大,能及时有效化解村内各类矛盾,防止各类上访事件的发生。

1、发生进京非访:凡发生进京集体非访一次扣50分;发生进京个体非访一次扣30分。

2、发生越级访:发生进京集体访一项扣30分,进京个体访扣20分;发生进省集体访一项扣20分,进省个体访扣15分;发生进廊坊集体访扣15分,进廊坊个体访扣10分。  

3、民间矛盾纠纷排查:不能发挥民调会的作用,未及时处理邻里、家庭等纠纷的扣10分。

4、治安隐患排查:村内治保会、巡逻队组织不健全,年内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扣30分。

5、邪教组织的防范和处理:存在邪教组织的村街,未对邪教组织和成员底数清,帮教措施不够,转化效果不明显,反宣标语、宣传品清除不及时的扣30分。

6、订立合同未按照民主议定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引发信访的扣20分。

(三)三农服务工作(150分)

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全面落实新农合参合、新农保参保工作,提高参保率;动态管理低保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实现应保尽保。

1、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能够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使耕地、水、电、路、渠等设施配套齐全,并能正常使用、服务到位,每实施一件民生工程加10分。

2、确定农村低保和五保过程中未召开村民代表会,未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出现违反政策虚报的扣30分。

3、粮食补贴未按照政策下发到户,出现弄虚作假,套取粮补行为的扣30分。

(四)集体经济(100分)

1、年内人均集体收入排在镇域村街前10名的加20分;排在11名至25名的加15分;排在26名至40名的加10分;排在后8名的加5分;无集体收入的不计分(以集体经济收入存入农经站累计资金总额为准)。

2、上年度村集体经济积累在30万元以上的加20分。

3、村“两委”班子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做到至少有1个特色主导产业的加20分。

(五)安全生产工作(100)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监管工作,建立完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切实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性安全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

1、村街防火防灾工作:每出现一起火灾扣20分。

2、村街安全生产工作: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每起扣30分,出现人员死亡的扣100分。

(六)环境保护工作(100

大力宣传环保政策,提高群众环保意识;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措施,实现对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继续做好秸秆、落叶禁烧工作,与村街、驻镇企业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责任书。

1、出现焚烧垃圾落叶秸秆被通报的每起扣30分。

2、村域内企业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停限产、废水环境污染被通报的扣30分。

3、物料未苫盖被通报的每起扣30分。

4、村内未使用型煤被通报的扣30分。

5、未能及时落实大气环保各级预警要求被通报的每起扣30分。

(七)土地管理(50分)

认真依规依法落实国家土地政策,根据农、林、牧、工、渔综合发展的需要,合理组织土地利用,不断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率,使有限的土地资源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

1、年度内出现违法占地、私搭乱建被土地部门立案的,每件扣10分。

2、年度内出现乱批宅基地行为的,每起扣10分。

(八)计划生育工作(50分)

稳定低生育水平,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5%以上,统计求实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

1、控制政策外生育:年内出现政策外生育的扣10分。

2、政策外怀孕:出现政策外怀孕或出现政策外怀孕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的扣10分。

3、工作指标:国家、省、市、县考核时基础工作达到要求的分别加50分、30分、20分、10分。

(九)精神文明建设(50分)

1、村街环境卫生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保洁员队伍齐全,能够发挥作用,垃圾清理及时,村域内干净整洁的加20分。

2、有文化活动场所并做到村民业余文化生活丰富的加10分。

3、村内图书室制度健全,环境整洁,图书摆放整齐规范并有专门负责人员的加10分。

4、村街组建了自己文艺队伍并在村内经常组织文娱活动的加20分,文艺队参加市级以上演出的加30分。

四、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对“两委”班子考核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领导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部门评价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占“两委”实绩得分的90%,综合评价占10%。具体按述职评议、实绩考核、综合评定三个步骤运作。

1、各片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对本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并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对“两委”班子工作进行评议。

2、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后,各部门按照村街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实绩考核。

3、通过“述职评议+实绩考核”,镇党委进行最终综合评定。

五、实绩档次的划分

“两委”班子实绩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较好、一般、较差五个档次,同时与创星争先相结合,作为五星评定的依据。相对应为:优秀为五星级、良好为四星级、较好为三星级、一般为二星级、较差为一星级。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评为实绩优秀:“两委”班子有明显不团结现象的;“两委”成员年度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年度内发生进京上访的;年度内省、市、县计划生育考核未达标的;年度内发生重大刑事和影响全镇乃至全市的重大案件的;不能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阶段性中心工作的;其他“一票否决”的情况。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实行考核业绩的档次划分与绩效补贴和星级津贴相挂钩的办法,按三组字【201623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为:五星级村街绩效补贴每人每月按照基础职务补贴10%的标准发放,星级津贴为每村每年5000; 四星级村街绩效补贴每人每月按照基础职务补贴8%的标准发放,星级津贴为每村每年4000; 三星级村街绩效补贴每人每月按照基础职务补贴6%的标准发放,星级津贴为每村每年3000; 二星级村街绩效补贴每人每月按照基础职务补贴4%的标准发放,星级津贴为每村每年2000; 一星级村街绩效补贴每人每月按照基础职务补贴2%的标准发放,星级津贴为每村每年1000;无星村街不享受奖励待遇,同时镇党委、政府将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直至免职。

五、组织领导

对各村“两委”班子的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行,采取片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片负责本片村街总体考评,拉出档次,镇纪委、组织、宣传、综治办、安监站、计生办、农经站、民生办、土地城建办、农业综合服务站等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考评,组织办负责汇总考评结果,财税办负责兑现奖惩。

六、考核纪律

1、凡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和奖励的,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对“两委”干部的奖励、待遇、政治荣誉,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2、考核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对失职、渎职的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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