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 燕顺路街道办 发文日期: 2025/6/5
文  号: 有 效 期: 无效 名  称: 65,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65,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发布机构:燕顺路街道办 发布日期:2025/6/5
办理事项指南
事项名称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事项编码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子项名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联系电话0316-5997001
事项分类行政确认办件类型承诺件
受理部门燕顺路街道办事处责任股室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申请方式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三河市高楼镇福星街燕顺路街道办事处(燕新水泥厂对面)
审批对象
自然人

审批条件和要求
审批条件本地户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未能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审批材料

申请材料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申请材料
目录
提交资料名称原件/
复印件
份数纸质/电子范本下载空表下载备注
1.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批表原件1纸质



2.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纸质



3.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纸质



4.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1纸质



5.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纸质



6.解除劳动合同备案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1纸质



7.低保证、残疾证、失去土地有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纸质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是否需要     现场踏勘是 否
需要审图
办结时限承诺期限: 14 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14 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审批结果
批准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通过
不批准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未通过
设定依据
法律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政府文件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第七条
投诉监督
窗口投诉

电话投诉0316-5753606
网上投诉

信函投诉受理部门:党政办
 通讯地址:三河市高楼镇福星街燕顺路街道办事处(燕新水泥厂对面)
 邮政编码:065200
备注
专网线路:金保网;系统名称:河北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授权:需向廊坊市就业局和省人社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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