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 燕顺路街道办 发文日期: 2025/6/5
文  号: 有 效 期: 无效 名  称: 64-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64-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发布机构:燕顺路街道办 发布日期:2025/6/5
办理事项指南
事项名称创业服务事项编码创业服务
子项名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联系电话0316-5997001
事项分类行政给付办件类型即办件
受理部门燕顺路街道办事处责任股室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申请方式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三河市高楼镇福星街燕顺路街道办事处(燕新水泥厂对面)
审批对象
自然人
审批条件和要求
审批条件冀财规【2018】21号文件规定: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对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审批材料

申请材料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申请材料
目录
提交资料名称原件/
复印件
份数纸质/电子范本下载空表下载备注
1.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1纸质


2.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2纸质


3.职工养老保险完税凭证(发票)原件1纸质


4.医疗保险缴费收据或廊坊银行缴费明细单原件1纸质


5.就业创业证原件原件1纸质


6.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复印件1纸质


7.申请人本人户名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复印件1纸质


8.中行银行卡复印件1纸质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是否需要     现场踏勘是 否
需要审图
办结时限承诺期限: 10 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10 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审批结果
批准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通过
不批准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未通过
设定依据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政府文件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
投诉监督
窗口投诉
电话投诉0316-5753606
网上投诉
信函投诉受理部门:党政办
 通讯地址:三河市高楼镇福星街燕顺路街道办事处(燕新水泥厂对面)
 邮政编码:065200
备注
专网线路:金保网;系统名称:河北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授权:需向廊坊市就业局和省人社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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