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5/1/14
文  号: 有 效 期: 无效 名  称: 三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5/1/1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三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措施,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的有效途径,通过进一步增加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强组织和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便利性。根据《条例》要求,2024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局办公室合署办公),进一步加强了门户网站的更新与管理,开通了三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截至2024年底,三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员配置不足。缺乏专业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由办公室干部兼任,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敏感性不够,上传的信息质量总体不高。

  2.公开力度不大。公开的信息主要集中在常规性工作,对与本级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重要会议精神传递不够。

  3.公开渠道单一。主要依赖政务信息公开栏和政府官方网站两种渠道,没有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作用,导致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较单一。

  4.信息互动不够。仍然停留在“信息发布”的阶段,缺乏与群众进行互动的平台,群众反馈的渠道较少,无法准确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改进措施

  1.强化业务培训。安排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学习好的做法。

  2.丰富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开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把政府信息公开的侧重点放在法律法规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方面,避免单一化。

  3.拓展公开形式。继续发挥政府官方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LED屏幕等传统信息公开渠道作用,与新兴媒体和其他机构开展充分合作,利用短信、微信公众号和自媒体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4.加强反馈互动。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及时了解群众反馈,对群众反馈进行及时回复,认真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自查自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