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指南 |
事项名称 | 特殊救济对象补助金给付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实施主体 | 三河市燕顺路街道办事处 | 责任股室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数量 限制 | 无 |
办理时间 | 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办理地点 | 三河市高楼镇湖滨北路40号燕顺路街道办事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
交通指引 | 乘坐市区公交留山大街全景工业园公交车站下车北行100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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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具有本市户籍精简退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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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材料 |
申请材料 形式标准
|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
申请材料 目录 | 提交资料名称 | 份数 | 纸质/电子 | 是否必要 |
原精减单位的证明 | 3 | 纸质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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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
是否需要 现场踏勘 | 否 | 是 否 需要审图 | 否 |
办结时限 | 承诺期限: 7 工作日 |
法定期限: 7 工作日 |
收费情况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
收费依据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
审批结果 |
批准的 | 审核后盖章 |
不批准的 | 由申报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通知结果和原因 |
法律依据 |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 0316-5997006 |
咨询网址 |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
监督投诉 |
投诉电话 | 0316-5753606 |
投诉网址 | 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页面,如您对办件结果不满意,可直接针对办件进行投诉。 |
投诉信函 地址 | 三河市高楼镇湖滨北路40号燕顺路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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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部门 | 燕顺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 部门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电话 | 0316-5753606 | 电话 | 0316-3308050 |
地址 | 三河市高楼镇湖北北路40号 | 地址 | 三河市西外环路130号 |
网址 | | 网址 | http://lfshsfy.hebeicourt.gov.cn/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