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3/10
文  号: 有 效 期: 无效 名  称: 三河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河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3/10

 三河市财政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三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三河市财政局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河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212112,邮编:065200,电子邮箱:shczjbgs@sina.com)。

 一、概述

 2021年,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办《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理、规范、完善和提高,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三河市财政局通过公开目录和其他途径共公开信息1415条。其中,“机构设置和职能”公开1条,“领导成员和分工”公开1条,“报告总结”公开1条,“计划方案”公开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工作部署”公开1条,“公告公示”公开34条,“行政执法事前”公开34条,“财政扶贫资金”1条,“专项经费”1条,“财政预算”公开1条,“财政决算”公开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1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三河市财政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三河市财政局未受理行政复议事项,也未发生行政诉讼事项。

    五、存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公开的信息量与社会公众的期望值相比存在差距等。为此,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积极稳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按时公开、全面公开、真实公开;指导、督促各预算部门做好部门预算、尤其是“三公”预算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加强网站建设和新闻宣传、做好公开查阅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

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及时整理和上报主动公开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河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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