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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5/3/26
文  号: 有 效 期: 无效 名  称: 2015年财政工作要点
2015年财政工作要点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3/26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一年,也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大力支持创新发展,加快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坚持依法理财,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建设“创新示范、高端支撑、绿色田园、和谐平安”的繁荣幸福新三河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2015年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25项工作:
一、强化收支管理,确保完成预算计划
(一)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我市2015年确定的收入增长目标为:确保10%,力争20%。据此,我市2015年确定的全部财政收入计划数为102.6亿元,比2014年实际完成数93.21亿元增长1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72.1亿元,比2014年实际完成65.54亿元增长10%。面对复杂严峻的收入形势,要克服种种不利因素,深挖税源,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全力组织收入,确保实现阶段性及全年收入目标。
1、深化经济分析。今年将是我市近年来财政经济形势最困难的一年。针对财政减收增支因素明显增多的新情况,全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重视收入组织工作,把狠抓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年初开始就要抓紧抓实。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密切跟踪京津冀协调发展、精简审批项目、减少收费项目等宏观政策的变化,深入分析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企业的监测,实时掌握主要指标变化情况,定期开展收入分析与预测,提高判断收入走势的准确性。
2、加强收入调度。开展财源摸底调查专项行动,全面摸清税源底数,明确组织收入的努力方向,找准攻坚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实增收举措。认真研究税制改革政策,特别是积极应对营改增试点全面扩围,科学测算营改增给我市带来的影响,提前做出工作安排,努力减小税制改革对收入造成的冲击。加大综合治税工作力度,协调工商、房管、供电、国土等部门,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采取“以电控税”、“以地控税”、“以证控税”等专项治理手段,千方百计堵塞税收漏洞,确保应收尽收。制定《三河市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市直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以及各镇、园区的年度收入目标,加强对财政收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奖惩,营造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组织收入的良好氛围。
3、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和监督体系,严格票据领用与核销,抓好“以票管收”和“票款分离”,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积极拓展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完善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进一步扩大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覆盖面;对重点部门明确年度收入目标,制定考核办法,传导压力;配合审计部门开展非税收入专项审计,纠正应收不收、该罚不罚等失职行为;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类、罚没财物等收入征缴力度,清理整顿非税收入征缴死角,努力做到应缴尽缴。
(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4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新《预算法》,规范预算执行,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突破,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事,不断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5、加快支出进度。彻底扭转上年度财政支出进度缓慢的局面,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工作机制,在编实编准支出预算的基础上,建立预算执行进度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强化部门支出责任,狠抓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及时性,确保支出进度达到上级要求,不断提升预算执行水平
6、深化财政监管。创新财政资金监管模式,研究动态监管和常态抽查机制。扩大镇级财政监督范围,逐步提升财政资金监管效果。将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库款调度、专户资金进出等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特别是各类建设项目的监控力度,对重点资金进行全程监管。积极开展财政政策、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预算收支、专项资金等财政内部监督,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确保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小金库”治理成果。认真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企业会计信息化检查工作,促进依法依规理财。不断完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健全工作流程,把“按政策办事、按程序办事”落到实处。
7、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三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严格项目预算评审,严格控制项目洽商与变更,严格按程序、按进度拨付工程款。建立并不断完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库,完善并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督,准确掌握各项工程形象进度,既要保证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也要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确保建设资金支出效益。
8、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规范采购程序,推行应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强化评估与验收,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按政策要求将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项目资金花好用好。
二、多方筹措资金,确保重点支出需求
转变思维方式,创新举措,整合各方面资金,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形成投入合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9、盘活存量。定期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和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及时收回闲置资金,统筹用于全市重点支出,促使预算单位节约使用财政资金,确保资金支出效益。
10、争取增量。完善《部门争取上级资金奖励办法》,提高奖励标准,充分调动各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的积极性,营造各级、各部门积极踊跃向上级争项目、争资金的良好局面。加大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2015年计划争取2个亿、力争5个亿地方政府债券。
11、整合专项。一是将原来分散使用的农提资金整合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集中投入到省级重点村街的美丽乡村建设,将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权划转到各镇,最大限度地调动各镇在农村建设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统筹上级专项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和社会资金,及时协调和调度好资金,加快工程款拨付,确保全市十大重点工程、二十件惠民实事的顺利实施。
12、撬动社会资金。一是认真研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运作模式,积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梳理筛选适合的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专业论证,优先支持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和养老服务领域,选择试点积累经验,再扩大范围。二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在完善“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尝试在其他领域开展财政以奖代补工作的新形式。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全面考虑、统筹兼顾,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发展、全面改善民生上下功夫。
13、全力支持经济转型发展。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政策、体制等杠杆作用,制定鼓励企业上市、支持企业技改等扶持资金的管理细则,用活用好地方财源建设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着力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县域经济绿色崛起。二是积极应对国家严格限制各级政府融资的新要求,改变政府直接融资和直接投资方式,制订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应急代偿和金融机构奖励等相关制度和办法,优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等投融资平台相关业务流程,改善中小企业及自主创业人员融资环境,借助金融手段放大财政资金效应,解决企业资金困难。三是大力支持三级服务平台建设,做到市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服务燕郊分中心、相关职能部门横向上联合,市级政务服务中心、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站纵向上贯通,全力打造京津冀区域中最优的市(县)级政务服务环境。
14、认真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针对今年出台的多项民生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测算,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种政策增支要求,预算中足额安排资金不留硬缺口,全面落实工资及津补贴提标政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保险制度和公车改革,保障民生政策顺利落实。
15、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政策。教育方面。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完善学前教育、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实行收支脱钩。医疗卫生方面。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落实政府支出责任,支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文化方面。以廊坊创建公共文化示范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社会保障方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支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保障力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相关政策,多元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规范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收回等相关工作。
16、加大支农惠农力度。深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调整村级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资金的使用,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加强规范管理,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认真落实惠农补贴,创新举措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全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业保险覆盖面,落实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奖补政策。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以创新精神抓改革,以锐意改革促进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17、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稳步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选择5至8个预算执行单位为试点,在按照现行方法编制预算的基础上,参照省级编制原则和方法编制2015年预算,即按照“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级绩效预算管理结构,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目标指标管理体系,将绩效目标指标审核作为安排预算的前提,为2016年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管理奠定基础。二是对园区财政体制进行调整,改变过去统收统支的管理形式,探索研究燕郊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实现开发区财权与事权的统一,增加开发区自主权,调动开发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三是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积极稳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按时公开、全面公开、真实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政策咨询以及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质询。
18、深入推进国库管理改革。按照新《预算法》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收付覆盖范围。全面推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提高编制质量和应用水平。
19、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流程,不断充实并提升专家库;与《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办法》相协调,调整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更好地调度财政资金;实行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由采购单位根据需求定期申报采购计划,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统一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建立覆盖全过程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切实推进透明政府建设;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20、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强化资产使用管理,严格资产处置程序,规范国有资产收入管理。二是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固定资产确权登记,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管理,完善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是积极稳妥地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严谨的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工作标准,确保全市公车改革依法依规、公开公平推进。
21、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在清理甄别政府债务的基础上,继续将政府债务分项目纳入一般和基金预算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控制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性债务制度建设,对政府债务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22、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结合绩效管理理念,坚持信息化建设与财政改革同步推进,实施“金财工程”建设,以统一的一体化支撑平台和数据中心为依托,对内建成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财政风险防控、决策支撑“五位一体”的财政管控系统,以及办公自动化、标准化和绩效管理有效融合的内部管理系统;对外建成集财税数据采集、审核、分析、评估、应用、发布功能为一体的数据管理系统,为全面实现财政管理目标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在此基础上,具体抓好三项具体网络工程:一是在“三级服务平台”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惠农政策及执行查询系统,方便市民深入了解各项惠农政策及查询个人补贴情况。二是完善综合治税网络建设,搭建起财税部门与各成员单位之间“互通共享”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起“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信息库。三是提升三河会计服务网络,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整合各类会计信息资源,创新和升级会计信息使用方式,满足不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个性化需求,实现“标准统一、按需服务”功能。
五、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今年形势的严峻性远超以往,任务的艰巨性远超以往。财政工作责任大、压力大、风险大,财政干部要转变观念,提升能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3、加强队伍素质建设。一是结合省厅“三比”活动,加大理论学习培训力度,增加财政新知识、新政策的专题培训,让财政干部掌握现代管理模式、方法和工具,增强推进改革的底气,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财政改革发展需要。二是创新培训方式。从局机关实际出发,采取分层次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财政大讲堂活动,理论联系实际,着力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让大家学到真学问,提升真水平。三是围绕财政工作重点,特别是财政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及财政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选题调研和命题调研,重点做好“三河市‘十三五’期间全市财政收入形势展望”课题研究,参与编制“十三五”规划;准确把握上级政策扶持动向和工作重点,了解各部门需求和对财政部门的建议,加强与兄弟县市财政部门沟通和交流,取长补短。四是推进各种形式的财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财政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全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24、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廊坊市进一步严肃纪律整饬作风的“八条禁令”,严肃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学习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持续改善作风,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贯彻到每项具体工作之中,树立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2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两手抓两手硬。健全以监督执纪问责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制度体系,主动支持和配合市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的工作。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宣传工作,增强财政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大力开展风险点排查以及岗位廉政教育,重点围绕财政资金运行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守廉政纪律,做到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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