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9/15 | ||||
| 文 号: | 三政〔2023〕78号 | 有 效 期: | 无效 | 名 称: | 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河市北城供水第二水源地输水工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河市北城供水第二水源地输水工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9/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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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河市北城供水第二水源地 输水工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泃阳镇、黄土庄镇人民政府,泃阳西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三河市北城供水第二水源地输水工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河市北城供水第二水源地输水工程 征迁补偿实施方案
为解决北城水厂水源地供水不足和应急水源问题,进一步提高供水质量,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完成三河市北城供水第二水源地输水工程。为切实做好项目用地征收补偿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河市北城第二水源地输水工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 一、工程用地范围 三河市北城供水第二水源地输水工程主要任务是从第二水源地泃阳镇6眼水源井(2眼观测井)引水,通过压力管道输水至金桥水厂清水池内,工程建设主要包括水源、输水管道及阀井等附属设施。用地范围为约7.52公里输水管线施工作业范围内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二、征迁期限 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20日 三、征迁主体 泃阳镇人民政府、黄土庄镇人民政府、泃阳西街道办事处为征迁补偿实施主体,全面负责该项目用地的征迁补偿工作以及补偿结果公示、拆除验收、征迁补偿接收资产的处置管理等工作。 四、补偿安置方式 (一)国有土地被征用户的土地、房产及附属物,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其中,土地补偿款拨付给证载使用者,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款拨付给所有者。 (二)集体土地(含建设用地)及地上被征收征用户的房产及附属物,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其中,土地补偿款拨付给村集体,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款拨付给所有者。 (三)违法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五、被征收人、房屋及附属物价值的确定 (一)被征收人是指工程项目用地征收范围内土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房产及附属物产权所有人。 (二)房屋是指四壁有围护结构,有门、窗、梁、柱,最低檐高不低于2.2米,有保温层的建筑物。 (三)地上附属物价值由泃阳镇人民政府、黄土庄镇人民政府和泃阳西街道办事处分别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六、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 集体土地补偿按照现行区片价格补偿,国有土地按实际评估价格补偿。 (二)地上物评估补偿 由属地政府组织共同清点登统后,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认定报告为依据,确定最终补偿金额。青苗补偿按3500元/亩补偿标准。坟墓执行一墓一棺3000元/座、一墓两棺或多棺4000元/座补偿标准(另付迁移费1000元/个)。 (三)政策性补偿 1.国有土地房屋政策性补偿按拆除面积500元/m2计算;临时安置费按拆除面积每月15元/m2计算,共补助12个月;搬家、拆除补助按拆除面积20元/m2计算。 2.集体建设用地房屋政策性补偿按拆除面积200元/m2计算;临时安置费按拆除面积每月15元/m2计算,共补助12个月;搬家、拆除补助按拆除面积20元/m2计算。 3.其它土地性质的地上房屋及附属物,仅按评估值补偿,无政策性补偿、临时安置费、搬家费及拆除补助等费用。 (四)生产企业、工商业经营损失补偿 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参加工商年报公示并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根据停产、停业的实际情况,确实造成经营性损失的,报工程建设推进指挥部批准后,按前一年度缴纳的所得税,测算月平均利润,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中涉及非住宅房屋的认定。认定为非住宅房屋,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房屋为非住宅房屋,即营业性用房;经营行为合法,不能违法经营。二者缺一不可)。 七、征迁方式、期限 (一)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拆除,被征迁人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拆除单位进行拆除;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可自行拆除。 (二)被征迁人自行拆除房屋的,于签订征迁补偿安置协议后7日内须将房屋拆除并将场地清理干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由征收人组织拆除,其拆除费用在被征迁人补偿中扣除。 (三)被征迁人需自行拆除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 八、补偿资金申请与拨付 (一)泃阳镇人民政府、黄土庄镇人民政府和泃阳西街道办事处联合财政部门向市政府提出资金拨付申请,提出资金拨付申请时应提供:征迁公告、地上物清点核准清单、评估报告、验收报告、补偿协议、四至图(或坐标图)等。 (二)财政部门在资金申请批复后将资金拨付至泃阳镇人民政府、黄土庄镇人民政府和泃阳西街道办事处。属地政府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临时占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或与属地政府达成协议腾空完毕,经验收合格(达到施工条件)后,泃阳镇人民政府、黄土庄镇人民政府和泃阳西街道办事处兑现补偿金;其它附着物参照执行。 九、其他相关事宜 (一)自属地政府发布征迁公告之日起,要加强施工沿线的巡查管护,对抢栽、抢种的各类种植作物、苗木,抢建的各类建筑物或构筑物等均不予补偿;与公证处联合录像取证,对于抢栽、抢种、抢建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者法律责任。 (二)物权人建筑物已抵押的,将补偿金提存公证机关。 (三)建筑物所有权已转让但未办理交易手续的,由原物权人、受让人办理交易手续后,给予产权人补偿;有争议的,将补偿金提存公证机关。 (四)物权人死亡,建筑物继承权存在争议的,将补偿金提存公证机关。 (五)原物权人签订协议后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附着物所有权视为自动放弃,由施工单位拆除,拆除费用在原物权人补偿金额中扣除。 (六)工程占地范围内,属于政府工程造林的,属公益事业性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以及农田灌溉机井、通信线杆和变压器等,迁改费用由各征迁主体组织评估公司据实评估。 十、组织保障 为确保三河市北城供水第二水源地输水工程征迁工作快速顺畅完成,成立三河市北城供水第二水源地输水工程建设征迁工作指挥部: 组 长:张 坦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郭学民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高 磊 泃阳镇镇长 刘 冲 黄土庄镇镇长 周百中 泃阳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振宇 市财政局局长 高印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孟卫东 市司法局局长 国立臣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杜立民 市信访局局长 张全奎 市委网信办主任 孟宪春 三河供电公司经理 孙东辉 三河市传输分局局长 孟祥飞 三河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赵 帅 中国联通三河分公司经理 李 兵 中国移动三河分公司经理 张孟伟 中国电信三河分公司经理 金万辉 百川燃气有限公司三河分公司经理 十一、职责分工 (一)市水务局负责协助做好工程征迁范围确认、划线等项工作。 (二)泃阳镇人民政府、黄土庄镇人民政府和泃阳西街道办事处负责征迁工作及征迁范围内乱占、乱建等违法行为的拆除、清理、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征迁资金申请、拨付等工作。 (三)市委网信办负责乱建清理、乱占拆除及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网络舆情监控、引导工作。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配合泃阳镇人民政府、黄土庄镇人民政府和泃阳西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的清理工作。 (五)市信访局配合泃阳镇人民政府、黄土庄镇人民政府和泃阳西街道办事处负责信访稳定工作。 (六)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公证处配合泃阳镇、黄土庄镇人民政府和泃阳西街道办事处对征迁补偿工作全程公证。 (七)市供电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传输局和百川燃气公司等管线运营单位负责工程范围内管线的迁改工作。 十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征迁工作,要严格按照征迁工作要求,周密计划,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征迁及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和各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三河市北城供水第二水源地输水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征迁补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切实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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